衛鞅通過一個孝公的近臣宦官得到了四次覲見孝公的機會,先以帝王之道遊說孝公,最後以富國強兵之道贏得了孝公的歡心。衛鞅提出耕戰之術,通過開墾田地、以軍功賜爵、更改戶籍制度、制定嚴刑酷法等,改變秦國的法律。任何對當前制度的變革都將觸及一個龐大的既得利益集團,也是政治與經濟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而困難重重。衛鞅為推行自己的主張,又是怎麼做的呢?
秦孝公把衛鞅封為左庶長,在秦國的20級爵位中,這是第10級,相當於一個中級武官。衛鞅要變法,他首先要搞定的就是秦孝公,如果孝公不同意,甚麼法律都不可能實行、也不可能推出來。所以在衛鞅提出變法之後,在秦孝公前面,他和大夫甘龍、杜摯這兩個人搞了一次御前辯論。
衛鞅在這次辯論中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他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他的意思就是,治理國家並不是只有一種方法,如果對治理國家有利,不一定非得去遵循古道,比如說成湯和周武,他們沒有遵循原來的禮儀,但是他們成了王,夏桀和商紂沒有改變他們的禮儀,可是他們卻亡了國。所以說,想改變禮儀的人無可厚非,追尋古道的人也並不值得那樣的讚賞。當時秦孝公聽了之後說,有道理,於是就決定按照商鞅講的去做。
其實我說商鞅在偷換概念。確實我們知道,夏、商、周這三個朝代的「禮」是不一樣的。孔子不是講過嗎,「夏禮吾能言之」、「殷禮吾能言之」,然後說「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他的意思是說,夏朝、商朝和周朝的禮節,確實是不一樣。但是我們知道「禮」呢,它只是一種形式,但是它的道德內涵是不變的,隨著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可能「禮」的表面現象有所改變,這是非常自然的,但是裡邊的道德內涵不能變。夏桀與商紂確實沒有改變夏和商的禮,但是由於夏桀跟商紂是道德破產了君王,這才是他們亡國的原因。所以衛鞅抓住了禮的表面,卻拋棄了禮的道德實質。他用這樣一種偷換概念的方式說服了秦孝公。
在說服了秦孝公之後,衛鞅就開始變法了。雖然得到了國君的同意,但是他還面臨著來自於兩個方面的反對,一個是老百姓,另一個就是秦國的貴族。那麼衛鞅怎麼去應對老百姓的反應呢?他一共做了三件事。第一件事叫做徙木立信;第二件事叫做鉗民之口;第三件事叫做誅殺立威。
衛鞅在制定了法律之後,並沒有把法律馬上公佈出來,他首先要搞一個事件自我炒作一下。他就在當時秦國的都城南門外立了一根木竿兒,當時秦國的都城在櫟陽,他貼了一個告示說,如果誰能夠把這根木竿兒,從南門拿到北門,就給予十金的賞賜。
那個時候的「金」並不是我們現在所說的金子。戰國時候,銀並不是做一種流通的貨幣,而真正的金就是咱們現在說的黃金,當時還很難冶煉,當時的金指的是銅。所謂十金就是十斤黃銅。但是你要知道那個時候,十金是非常大的一筆錢。當時的十金相當於現在多少錢呢?我們沒有一個具體的數字,但是根據《漢書‧食貨志》的一些數據記載,我推算,大概能夠相當於一個五口之家生活幾年的生活費,就這麼多的錢。只不過是把一個木竿兒從一個地方搬到另外一個地方而已。而且你知道,那個時候的城都很小,可能也就是方圓幾公里,直接穿城走過去,也就是幾百米。
告示貼出去之後,就有很多人看,沒有人動。這麼簡單一件事情,給這麼重的賞賜,大家都覺得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衛鞅聽說沒有人動,是吧?衛鞅說,好,改。把十金改為五十金。後來就有一個人站出來了,說秦國從來沒有這麼重的賞賜,但是總會賞一點兒吧,我來搬一搬試試。他就把這根木頭從南門搬到北門。當時衛鞅就在北門等著,看見木頭搬過來了,衛鞅對這個人說,你是一個良民。馬上就給了他五十金。這一下子整個都城都轟動了。
衛鞅實際上通過這樣一件事情,給老百姓傳遞了一個非常明確的資訊——法律是我制定的,不管法律聽起來有多麼地荒謬,但是我可以保證,我說話是算數的。這是他做的第一件事,叫徙木立信,通過搬一塊木頭,在老百姓心目中樹立他的信用。
衛鞅做的第二件事,就是鉗民之口。在法令頒布之後,就有一些人到衛鞅面前說,這個法令不好,這兒不好,那兒不好,是因為甚麼因為甚麼。還有一批人,到衛鞅的面前說,法令頒布的太好了,這兒怎麼好,那兒怎麼好。衛鞅說,不論是說好,還是說不好的人通通抓起來,發配到邊疆去。
衛鞅管叫好的那些人叫做「媚令之民」,就是諂媚、討好我;還有一部分說新法不好的人,叫「梗令之民」,「梗」就是阻止的意思,就是阻止法令的這些人。不管是媚令之民,還是梗令之民,衛鞅說都不是良民。
在衛鞅的眼中什麼是良民呢?他通過鉗民之口,傳遞了另外一個資訊——法律是我制訂的,對於老百姓來說,你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我制定的法令去生活、去納稅、去服兵役,你們想那麼多幹甚麼?你管法令好還是不好,你照著做就行了。所以衛鞅呢通過這樣一種方式,赤裸裸的去剝奪老百姓自由思考的能力和他們自由的言論,這是衛鞅做的第二件事。
第三件事就是誅殺立威。衛鞅曾經親自在渭河邊處決囚徒,一日處決700餘人,整個渭河的水全都紅了,哭聲遍野。在《資治通鑑》裡邊是這樣寫的,「初,商君相秦,用法嚴酷,嘗臨渭淪囚,渭水盡赤」。衛鞅殺的什麼人?我們現在搞不太清楚,但是一定是牴觸新法的人。那麼衛鞅通過徙木立信、鉗民之口、誅殺立威,就消除了民間對新法的評論和反抗,
通過徙木立信、鉗民之口、誅殺立威,衛鞅終於在民間推行了他的法令。但是他的變法遭到了來自秦國貴族,特別是太子的強烈抵制。那些議論新法的百姓,被衛鞅發配到了邊疆,那麼衛鞅又是怎麼對待太子的呢?按照《資治通鑑》的記載,「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
衛鞅說,法令不能推行,是來自上位的人在阻礙我們,但是太子是國之儲君,所以不能施加刑法,於是就處罰了太子的兩個老師,一個叫公子虔,一個叫做公孫賈。通過這兩件事情,連太子的老師都會被衛鞅處罰,所以大家都很害怕衛鞅。衛鞅也就確立了他的威信。
但是我們看到衛鞅是個狠人啊,而且做事不留餘地。你怎麼能去得罪太子呢?太子是國之儲君,將來是要當國君的。太子如果恨上你,等他當了國君,那衛鞅豈不是死都沒地方死了?但是衛鞅不考慮那麼多,所以他就硬做了這樣一件事。
衛鞅這幾個雷霆手段一使,國內立刻就變得鴉雀無聲。於是衛鞅開始推行他的新法。衛鞅變法一共兩次,他一直到西元前340年跟魏國作戰過程中得到了西河,然後才被秦孝公封到了商於之地,那個時候他才可以被稱為商君。因為他原來姓衛嘛,他是從衛國來的,那麼等他被封到商地之後,就可以指地為姓,叫做商君。那個時候,衛鞅才可以被稱為商鞅。但是因為在史書上我們一直講,商鞅變法、商鞅變法,所以我們也不太區分了。我們以後有可能講衛鞅、有可能講商鞅,說的就是一個人。
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在講商鞅變法之前,我們需要先講一講法家的思想。
我們知道,法家對中國的影響非常大。這種影響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就是由於商鞅變法,法家思想幫助秦國實現了富國強兵,最後實現了統一中原。也就是說,法家幫助秦國實現了統一,結束了東周列國長達500年的分裂和戰亂。這是法家的第一個影響。
第二個影響,就是法家廢分封、置郡縣,把過去東周的那一套封建制度變成了一套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而且這一套政治制度在中國延續了兩千多年。這是法家的第二個影響,改變了整個中國的政治制度或者說社會管理的方式。
第三個影響,儘管在漢代以後,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六經,使儒學取得了中國的官學地位,但是法家的影子一直還在。
在戰亂年代,軍事鬥爭是不可避免的,很多時候是要用兵家的東西,而法家只不過是把兵家的東西搬到了社會治理上。但是等到一個國家已經結束了戰亂,那就不能夠使全民總處於戰爭動員狀態。這個時候應該是用儒家的王道來治理天下。連劉邦都知道,天下可以於馬上得之,不能於馬上治之。到那個時候,你必須要採用儒家的王道政治了。
那麼在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他一直仍然採用法家的手段,秦朝是中國歷史上唯一的一個以徹頭徹尾的法家思想來治理的王朝,這也是為甚麼,它是中國歷史上最短命的一個王朝,只存在了15年的時間。因為它沒有用儒家的那一套王道,或者用仁義的方法來統治國家。(待續)#
請點擊訪問《笑談風雲》系列視頻和音頻等音像製品:
DVD系列:
CD 系列:
U盤(只適用於Windows系統):
Commen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