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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罪行錄之二十:「打土豪」

「打土豪」是中共創建的紅軍當年籌集糧餉的主要方式,說白了就是用暴力剝奪搶占土地所有者的財富,也就是搶劫。


據歷史學者任偉先生在《「打土豪」:紅軍早期糧食的獲取及其困境》一文中介紹,通常情況下,紅軍「打土豪」的方式是先占據縣城,然後以連為單位,把部隊分散成若干小分隊,再派駐到各鄉村去「打土豪」,籌集錢財。


1931年初,紅十二軍在閩西一帶籌款,時任連指導員的張南生是「打土豪」的主要負責人,他在日記裡詳細記載了這一段時間他「打土豪」的過程:1931年1月14日,他帶領連隊先是在江西上西捉到土豪三名,沒收銀器2斤,光洋9元;15日,轉往山頭一帶,捉了一名土豪;16日,殺土豪的一頭豬,與二百左右群眾分食;17日,分發土豪的穀子和財物。


但紅軍下鄉,並不是每次都能捉到土豪,很多人都提前逃跑了。針對這種情況,紅軍的對策是「貼條子」。何謂「貼條子」?就是以房產為質押,逼迫土豪交錢。具體做法就是先估量豪紳房屋的價額,然後貼一張罰款的單子,限定交款日期,「每到期不交,則焚一棟屋以示威」。陳毅稱這種方法很有效,「紅軍的經濟大批靠這個方法來解決」。紅四軍軍委委員熊壽祺也稱,紅軍每到一處便「貼滿條子」,要土豪拿錢來,「否則焚屋殺人」。1931年,紅十二軍政治部也規定:「地主走了貼條子威嚇,罰款能得多少就要多少。」張南生「打土豪」期間即在三天時間裡貼了二十餘張條子,計劃收款3,000多元,當時實收款360多元。張預計,工作結束「能收二千元左右」。1月18日,張率連隊轉移到江西南坑、中保等地,到月底,約十天的時間裡,又貼條子三十餘張,計劃收款6,500元,實收款2,200元。可見,即便土豪逃跑,「貼條子」的方法仍能弄到可觀的錢財。


不過,比起「貼條子」,「打土豪」最有效的方式還是捉到土豪本人或其家屬——因性命在紅軍手上,土豪交錢無疑會更積極。張南生的記述表明,綁架土豪,勒索家屬,確實比「貼條子」更有成效。1931年1月30日,張的連隊開往江西田螺,「當即調查了幾個土豪,沒收了一些東西」;31日,捉了兩個土豪,沒收了兩頭牛,開了群眾大會,發了百餘斤肉。2月2日,到排崗宿營,「住了土豪的房子,房子頗闊氣」;26日,到達桐江,「下午即派人到丹溪打土豪」;27日,到石田「貼了條子七、八張」。這一個月中,雖然沒收了幾家土豪的財產,也貼了條子,但總體上收穫並不很大。3月9日,張率隊轉往丹溪;13日,「天沒有亮就起身到川頭和水口,待天亮時即包圍並捉了土豪數名」,「早飯畢,又到案上捉土豪二十多名」;14日,「復出發捉土豪數名」,「大小土豪約捉了三分之二」。兩三日之內,總計捉土豪近百人,如此一來收穫便相當之大。到了15日,有土豪代表來商談,其後交款,「午飯後放了土豪五十六名」;16日,又有土豪代表來接頭,張整天都在處理贖買事宜,忙得「一天沒有一點空」;19日,「所有的土豪一概講好後釋放」,共收款5,150元,得馬五匹。短短三四天,因綁架土豪得力,一個連隊就弄到五千多元,勝過之前一個多月的收入。


為了逼土豪交出財產,紅軍可謂無所不用其極,使用的手段十分殘酷。對於被舉報的地主,若其堅持不承認藏有財物,工作人員又一時查不出來,那麼,突擊審訊便是最後的手段。湘贛蘇區規定,確定某家為地主後,須追究一切藏匿財物。審訊時,對於地主的家裡人,「必須分別訊問,不要弄到一塊」,不如實招供者,「應以嚇詐的手段,弄得他張惶失措,而供起出來」;與此同時,還應組織突擊檢查隊,「利用晚上到地主富農家裡房邊偵察,窺破其行動,如有可疑之點,即突然檢查(特別注意他們晚上埋窖挖窖)」。



「打土豪」中更殘忍的手段是上刑、拷打、驅逐乃至直接殺戮。例如,在湘贛邊界,1928年10月的第二次邊界代表大會不僅決議「厲行赤色恐怖」,應「毫不顧惜的殺戮地主豪紳及其走狗」,而且還專門成立「赤殺隊」,「以五人或七人為一隊,實行黑夜間游擊,造成鄉村中的赤色恐怖」。閩西特委在1929年11月報告稱,在閩西,龍巖、永定兩縣革委會成立後,「日日都有幾十土豪反動份子被農民捆送到前來,致縣政府臨時監守所常有人滿之患」。據不完全統計,僅龍巖、 上杭、永定三縣,就殺土豪「總在四五百人以上」。「現在赤色鄉村中的土豪殺的殺,跑的跑,雖然不敢說完全肅清,然大部肅清是可以說的」。


從地域的角度看,「打土豪」又分兩類,一類是打蘇區內的土豪,將其包圍起來「瓮中捉鱉」;另一類則是組織游擊隊到白區偷襲綁架,將捉來的土豪明碼標價,進而勒索其家屬,威嚇他們攜款贖人。此種行為俗稱「越界吊羊」。據傳「吊羊」之法是井岡山綠林頭目袁文才和王佐傳授給毛澤東的。當蘇區內的土豪幾乎被殺光打盡時,「吊羊」日漸成為「打土豪」的主要方式。


家產被紅軍洗劫一空後,絕大多數地主近乎傾家蕩產,其處境與貧下中農無異,有些甚至還不如貧下中農。1930年7月,中共江西省委特派員劉作撫報告,贛西南一帶的吉安、贛州等城市被孤立,鄉村四野被赤色政權占據,糧食運不到城市,逃避到城裡的土豪鄉紳常有使自己的老婆女兒賣淫度日。10月間,中共贛西南特委書記劉士奇也有類似的觀察,他看到蘇區內「地主商業資產階級的經濟,日益破產,城市的商店,沒有農民上街,閉門的閉門,搬走的搬走」,在此衰敗的情況下,逃亡地主的生活也頗為悽苦。據其觀察,「吉安,贛州突然增加了幾十萬土劣,土劣的妻女,以前威風凜凜的,現在大半在吉安贛州當娼妓,土劣則挑水做工」,有些地主在城市無法謀生計,不得已只能跑回來向蘇維埃自首,「願意將所有家產拿出來,請蘇維埃不殺就是」。1933年11月,毛澤東在江西長岡鄉做調查,發現「過去把富農田地、山林、房屋、耕牛、農具一概沒收了,只分了些壞田、破屋給他們,沒有分山。現富農耕牛、農具需向人租。富農的現款過去『罰』的也有,現在『罰』的也有,無所謂捐。現在富農家況比雇農差」。


儘管土豪已傾家蕩產,境遇淒涼,但中共並未就此放過他們。中共在紅軍時代的政策並不限於打擊與削弱地主,而是要完全消滅,使其不復存在。1934年1月,毛澤東談到制裁剝削份子的政策,稱「第一件是拒絕他們於政權之外」;「第二件,是剝奪一切地主資產階級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第三件,利用革命武力與革命法庭鎮壓一切反革命活動」。可以說,在蘇區內,地主土豪基本上沒有活路。



土豪的財產被剝奪完畢後,各種勞役又加諸其身。同年5月,臨時中央政治局書記博古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提出:「為著革命戰爭的需要,一切的負擔主要是加在地主富農的身上,應該對他們實行強迫勞動,強迫他們幫助紅軍家屬耕田,強迫他們擔負各種勞役!」江西蘇區後來便將地主土豪「編入永久的勞役隊」,沒收全部家產,並將其家屬驅逐出境。湘贛蘇區也執行了類似的政策。據中共湘贛省委報告,命令一下達,「群眾就自動的驅逐起來」,部分地區的黨組織非常激進,在驅逐過程中,「甚至有把十六歲以上卅歲以下豪紳家屬的壯丁無論男女都殺掉了」,引起極大的恐慌。


持續的「打土豪」政策,也導致了中共統治下的蘇區經濟的凋敝。因為在「打土豪」的過程中,有產者紛紛逃離,留下的百姓因為害怕被劃為富農,生產活動嚴重受挫。1932年4月,福建蘇區就指出,一方面,過去亂打土豪與富農,結果導致商人、富農把資本埋藏或帶到白區去,使得蘇區商業停頓;另一方面,農民也不去努力提高生產,因害怕與富農有牽扯,過去的養雞、養鴨、養豬等副業,都棄之不顧。同年5月,江西蘇區也報告稱,因為財政的唯一來源就是「打土豪」,沒有稅收及發展經濟的政策,所以打完真正的土豪後,為籌集糧食,便難免侵犯中農甚至貧農,到後來便生發出「有錢多的就是富農」的解釋。可見,「打土豪」一方面摧毀了原本的經濟秩序,致使生產陷入混亂;更為重要的是,它還產生出一種導向,即將有產者置於「革命的對立面」,這種將「富裕」與「反革命」相連的傾向,無疑從根本上削弱了人們「生產致富」的熱情。


從上述種種事實來看,所謂紅軍不就是打著革命旗號的新式土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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