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焦點:喀布爾機場恐襲誰幹的,針對美國還是塔利班,是否會影響撤軍計劃;FDA批准輝瑞疫苗,美國公司搶先執行。
距離美國從阿富汗完全撤軍還有5天,喀布爾機場外發生兩起傷亡慘重的恐怖襲擊,針對的不僅是美國也是塔利班,對中共「一帶一路」利益增加更多不確定性。FDA解釋,批准的輝瑞疫苗和緊急使用授權的有何異同,多家公司加速內部強制接種。
喀布爾機場恐襲 針對誰的?
距離撤軍最後期限還有5天,喀布爾機場外發生兩起自殺炸彈爆炸,初步消息12名美軍、60名阿富汗人死,傷更多,數字肯定還會增加,已有美軍和美國人傷亡的報導。
恐襲是針對誰的?這裡有三方:美國及盟軍和阿富汗盟友、塔利班和ISIS-K。
ISIS-K很可能是攻擊方,攻擊的是機場,而不是喀布爾的其它重要地點,包括總統府等,明顯是攻擊美國人,這和ISIS視美國為死敵當然有關。
ISIS-K(Islamic State Khorasan)自稱是ISIS南亞中亞的分支,一般相信他們是2014年從巴塔分裂出去的,和塔利班不和,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多達一百多次針對平民發動恐襲,和美軍阿富汗政府軍超過250起衝突。
此次襲擊前拜登和美國情報機構,以及盟國都已經發出警告,ISIS-K會在趁美軍撤離之際對機場發動恐襲,警告甚至包括離開機場幾個入口這樣的細節。ISIS-K和塔利班同屬遜尼派極端組織,但互相卻是死敵。
之所以會發生,以前美軍阿富汗政府軍情報和預防措施嚴密,難有機會,現美國撤軍,阿富汗政府軍潰散,塔利班立足未穩,幾乎是安全的空白。
塔利班也立即發出對肇事者嚴懲的聲明
針對誰?機場附近,一顆在四個機場入口之一,另一顆在附近的旅館,那就是針對機場:美軍、撤退的美國人和阿富汗人。
但同時也是針對塔利班的。因為盟軍只把守機場,機場外已經是塔利班的地盤了。塔利班是恐怖組織,但掌了權的和沒掌權是不同的,掌權後實施恐怖統治就是其專屬權力,是不容挑戰的,中共建政後就是如此。所以塔利班也立即發出對肇事者嚴懲的聲明。
阿富汗局勢多複雜 中共恐打錯算盤
有人立即表達了對這類攻擊後果的憂慮,主要是中共會以幫助建立秩序和安全的借口乘虛而入。我倒是有不同的看法,當然這種看法有道理,但同時又說明阿富汗局勢的複雜程度不是外人可以了解的。
現在就有副總統和小馬蘇德率領的政府軍殘部和塔吉克族抵抗力量在潘傑希爾山谷據守,還在聯繫不同的抵抗塔利班的部族。現在,塔利班還要面對來自ISIS-K的恐襲。
外界認為的中共捷足先登阿富汗重建是一廂情願,前幾天還發生了巴塔攻擊在巴基斯坦中國人的事件。美國撤出後,這個地區會更動盪而不是更穩定。
如果中共更深地介入地區性安全,那就和蘇聯和美國一樣一步一步更深地捲入,這是中共沒有準備好,沒有能力,不願意做的。
這也許是中共為什麼說美國這樣撤出是不負責任的。中共在伊拉克戰爭後,獲得重建最多的合同,其基礎並不是中伊有多友好,而是美國保證的地區穩定。
美軍撤退 如何不拉下一個人?
美國還有1,500人滯留在阿富汗,如果不能進入機場,31日前能否完全撤離?塔利班已經表示拒絕延長撤軍期限,拜登政府也表示不會延期。
但恐襲發生後,如何保證美國人安全撤出成為對現美國政府的巨大考驗。這次對美國選民的影響,很可能會超過邊境牆、非法移民危機,阿富汗撤軍混亂和阿政府的瞬間崩潰已經嚴重減少了拜登的支持率。不拉下一個人幾乎是美國人不可動搖的信念,無論黨派。
FDA批准Comirnaty 和輝瑞有關係?
談談疫苗。FDA批准了輝瑞疫苗,注意到FDA批准的是一個以商品名「Comirnaty」使用的疫苗。從表面上,人們會認為那就是被批准緊急使用的輝瑞—BioNTech mRNA疫苗,但這裡措辭有一些很微妙的地方,在FDA網頁上有關於這次批准的常見問題問答:
給輝瑞-BioNTech COVID-19疫苗緊急使用授權還有效嗎?
緊急授權還繼續對12-15歲,及對12歲以上有某些免疫缺陷加第三劑有效。此外,因供應的原因,緊急授權繼續對16歲以上使用輝瑞-BioNTech COVID-19疫苗有效,這種使用也批准了。
問題在這裡。如果FDA批准了,緊急授權就自動失效,為什麼還有效呢?
也許下一個問題就是針對這個去回答的:「Comirnaty」和輝瑞-BioNTech疫苗有何關係?
FDA批准的輝瑞產品Comirnaty和FDA授權的輝瑞疫苗是同樣配方,可以互換使用,而不會導致任何安全和有效的擔憂。因此,供應者可以繼續分發緊急授權的針劑,就像對待批准的疫苗。出於管理的目的,在緊急授權下分發的針劑和批准的針劑可以互換。
這是不是說,批准以後生產的會使用「Comirnaty」的商品名,有FDA批准的標記,而批准前生產的繼續按照緊急授權對待?但因為是同樣的產品,所以可以互換使用?
兩者有微妙不同
FDA似乎在這裡承認了批准了的商品Comirnaty和緊急授權使用的是有微妙不同的,但又是一樣使用的。這在醫學上沒有問題,但法律上是有區別的。
醫學上,這是同一個東西,配方、生產、使用、效果、副作用完全相同。
不過問題是,如果是緊急授權使用的,是屬於實驗性藥物,政府和法律上是有保護的,民眾有權利拒絕使用,因為實驗就必須是自願的,但使用後出問題是自己的責任,生產者不負法律責任。
而FDA批准的,不屬於實驗性藥物,可以強制使用,和其它批准的疫苗一樣,當然各州各地甚至各公司都有權力制定自己的法律、規定。但出了問題,民眾是可以法律訴訟的。因此在法律上是不同的。小羅伯特‧肯尼迪寫了一篇文章專門介紹這方面的法律問題。
開始強制接種
最先開始行動的,美國政府和軍隊除外,是美國的公司,如DELTA航空公司表示,從11月開始,參加公司健康保險計劃沒有接種的員工要交$200費,而聯航則讓到9月27日還沒有接種的員工直接走人,DELTA給出的理由主要是經濟上的,因疫情住院使公司付出平均每人5萬美元,Delta變種流行後,住院的全部是沒有全部接種的。
一些醫學倫理專家已經表示了擔憂,這是否違背了醫學倫理,保險公司也把疫情過程尤其早期因感染中共病毒(武漢病毒、新冠病毒)住院病人的自付部分豁免取消,重要原因是因為疫苗的普及,公眾和輿論對豁免的壓力減輕了。一個新的Harris Poll發現,51%美國人仍然反對對中共病毒患者提高保費,49%支持。
這還有黨派因素,深藍的紐約和華盛頓州要求教師和公務員接種,而紅州州長們則仍然在抵制強制接種,但很難阻止州內的組織和公司在內部實行強制接種。
疫苗本來就是在個人權利和公眾利益權衡方面的重要爭議領域,COVID-19疫苗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但FDA如此之快地在沒有長期副作用觀察的情況下批准,還是很罕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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